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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首届实践技能声乐大赛”比赛规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5-0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推动音乐学院课外实践教学,发现、发觉优秀声乐人才;搭建声乐展示平台,共同提高声乐演唱水准、增进专业方面的交流,经音乐学院声乐教研室研究决定,在音乐学院举办 “音乐学院首届实践技能声乐大赛”。

一、活动概况

“音乐学院首届声乐实践技能大赛”将于2019515日举行,由音乐学院声乐教研室主办。本活动坚持专业性强、公平公正原则,突出比赛开放性、艺术性权威性和公平竞争性。

二、比赛时间地点

初赛时间:  2019515日  实训室

决赛时间:  2019522日  实训室

获奖音乐会:2019529日  音乐厅

三、赛事及报名条件

报名者为音乐学院在读生,具有驾驭比赛作品的能力及舞台经验。

四、比赛选曲

中外作品不限,初赛一首、决赛两首,自备伴奏(钢琴/音频伴奏)

五、比赛规则

1、所有参赛曲目都用原调、背谱演唱。本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轮进行,最后获奖者以音乐会形式的展演颁奖为结束。初赛和决赛曲目不得重复:

①初赛:自选作品一首,着装得体大方,适合舞台表演。

②决赛:自选作品两首,由评委老师抽签决定演唱曲目,着装得体大方,适合舞台表演。

③展演:决赛曲目展示,须着专业演出服,适合舞台表演。

2、参赛者应于2019515日抵达比赛现场准备比赛,若参赛者未按时参赛,则取消其参赛资格;若参赛者本人在比赛期间退出比赛,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教研室同意。

3、自备伴奏,音频伴奏(MP3格式)须清晰;钢琴伴奏须熟练;赛前统一时间实训室试伴奏;拷贝音频伴奏。

4、参赛者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因故缺席的参赛者将视为弃权。

5、参赛曲目若有更改,必须在56日以前向声乐教研室申报,比赛期间不得更改曲目,若擅自更改将扣0.5分。

6、比赛期间,参赛者未经声乐教研室许可,不能与评委交流或接受帮助。若发现此类现象,该参赛者将被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

7、声乐教研室评审委员会对各轮比赛的评定为本次声乐大赛不可改变的最终决定。

六、比赛奖项

       一等奖 1名  获奖证书、奖品及学分奖励

      二等奖 3名  获奖证书、奖品及学分奖励

三等奖 5名  获奖证书、奖品及学分奖励

七、报名办法

1、报名参赛。报名者必须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至声乐教研室邮箱,包括: ①参赛者姓名、班级、学号; ②两寸标准照两张;③初赛、决赛参赛曲目。

报名材料填写不清或材料不齐全的,报名视为无效,以上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声乐教研室将对报名者材料保密,并有权要求报名者补充材料。即日起接受报名,201956日截止。

2、把①、③报名材料发至声乐教研室邮箱syjys666@163.com

3、联系人  Tel:王老师18604556086   张老师13029101987

(本次声乐比赛最终解释权归声乐教研室

 

 

 

 

 

            音乐学院声乐教研室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