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第三届“丽音·YAMAHA杯”
校园音乐舞蹈大赛通知
绥化学院第三届“丽音·YAMAHA杯”校园音乐舞蹈大赛即将启航。本届赛事以“七秩芳华展风采,乐动青春向未来”为主题,通过声乐、器乐、舞蹈三场赛事,提高学生艺术素养与审美能力,充分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时代风采,推动校园文化全面发展。欢迎各位同学踊跃报名参赛。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绥化学院教务处
承办单位:绥化学院音乐学院
赞助单位:绥化市丽音乐器音响有限公司
二、参赛对象
全校学生
三、参赛内容
该赛事分为声乐、器乐、舞蹈三组,每组分别设立专业组和业余组(赛事规则详情见附件)
四、比赛方式
大赛分为初赛、决赛暨精品展演。初赛以视频形式提交,
决赛和精品展演为现场舞台表演。
1.初赛作品提交截至时间:2023年10月29日
2.决赛(精品展演)时间:2023年11月上旬
五、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绥化学院第三届YAMAHA校园音乐舞蹈大赛”
声乐比赛规则
一、赛事及报名条件
专业组:报名者为音乐学院在读生,具有驾驭比赛作品的能力及舞台经验。
业余组:报名者为其他院系在读生,具有驾驭比赛作品的能力及舞台经验。
二、比赛选曲
中外作品不限,初赛一首、决赛展演一首,自备伴奏(钢琴/音频伴奏)
三、比赛规则
1.所有参赛曲目背谱演唱。本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轮进行,初赛和决赛曲目不得重复:
①初赛:自选作品一首,着装得体大方,适合舞台表演,视频形式上交。
②决赛:自选作品一首,着装正式并符合表演主题,适合舞台表演,舞台展演。
2.自备伴奏,音频伴奏(MP3格式);伴奏形式可选择音频伴奏或
四、比赛环节
初赛环节,演唱参赛作品以视频形式上交。需在报名时提供百度网盘永久链接。如链接失效无法观看评审,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1.录制要求:
(1)录制地点不限,录制视频保证画面光线明亮,背景整洁,须看见选手正面演唱;
(2)要求视频中只允许出现选手本人和伴奏;
(3)录制视频须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图像同步,要求使用原相机录制,不可添加滤镜、美图等软件,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后期制作;
(4)参赛演唱曲目总时长不得超过4分钟。
2.视频提交:
(1) 参赛者须按规定时间内上交参赛视频,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2) 视频MP4、mov格式,图像及声音清晰稳定。
(3)参赛者将参赛作品电子文件(夹)上传至百度网盘,并以永久有效方式生成下载链接,链接填于报名表中。
(4)文件命名:选手-组别-曲目(如:王明-*组-歌曲名字);
·决赛环节:
决赛作品采取集中展演方式,优秀获奖作品可在官方公众平台
推送。
五、评分规则
(1)评委参考评分标准为选手打分,总分100分,起评分70分,
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最后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
一位小数)。
(2)比赛选拔每组得分前15名选手,进入决赛。
(4)评委明确给出评分,参赛者必须服从评委的安排,遵守比赛
规则,尊重评判;
*评分标准:
(1)演唱技巧(50分)
(2)音乐表现力部分(30分)
(3)舞台形象部分(10分)
(4)综合印象部分(10分):①所选曲目是否适合选手自身的
气质与条件;②对作品的理解程度,思想感情表现的深度,曲目
风格的掌握。
(5)超时扣分:超时30秒在此环节扣除0.2分;严重超时在最
终成绩扣除0.5分。
六、比赛奖项
比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
获奖证书、奖杯。
(本次声乐比赛最终解释权归音乐学院所有)
“绥化学院第三届YAMAHA校园音乐舞蹈大赛”
器乐比赛规则
一、赛事及报名条件
专业组:报名者为音乐学院在读生,具有驾驭比赛作品的能力及舞台经验。
业余组:报名者为其他院系在读生,具有驾驭比赛作品的能力及舞台经验。
二、比赛要求
1. 作品题材形式不限,中外作品均可,可看谱或背谱弹奏,作品要求健康向上。
2.个人节目不超过五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8分钟;
3.伴奏、服装、乐器、道具自理(组委会提供钢琴)
4.选手必须按比赛顺序和比赛时间要求参加比赛,凡不按顺序或不遵守比赛时间者,所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5. 报名时,曲目需填写作曲家姓名、曲目名称、作品号。比赛时需提供乐谱供评委参考,不接受节选曲目,合作组不接受钢琴部分删减缩编
三、视频录制要求
初赛环节,演唱参赛作品以视频形式上交。需在报名时提供百度网盘永久链接。如链接失效无法观看评审,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1.录制要求:
(1)录制地点不限,录制视频保证画面光线明亮,背景整洁,须看见选手正面演唱;
(2)要求视频中只允许出现选手本人;
(3)录制视频须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图像同步,要求使用原相机录制,不可添加滤镜、美图等软件,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后期制作;
2.视频提交:
(1) 参赛者须按规定时间内上交参赛视频,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2) 视频MP4、mov格式,图像及声音清晰稳定。
(3)参赛者将参赛作品电子文件(夹)上传至百度网盘,并以永久有效方式生成下载链接,链接填于报名表中。
(4)文件命名:选手-组别-曲目(如:王明-*组-歌曲名字);
四、评分原则
各组晋级人数根据实际参赛人数按比例晋级。每位选手演奏得分实行百分制,在评委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为每位选手的得分。比赛采取单场打分制度(得分不保留到下一场)。
五、奖项设置
视报名人数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最终设奖数根据比赛实际报名参赛人员情况确定。
(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音乐学院所有)
“绥化学院第三届校园音乐舞蹈大赛”
舞蹈比赛规则
一、参赛规则及报名条件
1. 报名参赛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
专业组:参赛选手为音乐学院舞蹈专业在校生。
业余组:参赛选手为绥化学院非舞蹈专业在校生。(任何其他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业余组同一个参赛作品可跨专业组队参加。
2. 作品形式及分类
作品形式分为独舞、双人舞、三人舞,舞蹈形式不限,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各院系在校生均可报名。
二、比赛环节
·初赛环节:
1.作品以视频方式提交,初赛环节视频时长为2分钟以内(可为完整比赛作品的片段展示),要求视频图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文件格式为主流兼容格式(MP4、MOV),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1.2G。视频拍摄需使用一个固定机位全景录制,不得后期剪辑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要求自备音乐、服装、道具等。
2.参赛者将参赛作品电子文件(夹)上传至百度网盘,并以永久有效方式生成下载链接,链接填于报名表中。
3.作品电子文件(夹)以“组别+作品类型+学生姓名+作品名称”命名。
·决赛环节:
决赛作品采取集中展演方式,优秀获奖作品可在官方公众平台推送。
三、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总分为100分制,评委根据舞台呈现及表现力、舞姿韵律、技术难度三个方面进行评分。
舞台呈现及表现力(40分)
舞姿韵律(30分)
技术难度(30分)
四、比赛奖项
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数量按照比例设置,其中一等奖占上报作品总数的5%,二等奖占总数的15%,三等奖站总数的30%,另设单项奖若干。
五、报名办法
1.报名参赛,报名者须填报报名表,提交至邮箱shxyyyxy@126.com。
2.报名材料填写不清或材料不齐全的,报名视为无效,以上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联系人:陆冬雨 电话:18550723873 邮箱:shxyyyxy@126.com(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音乐学院所有)